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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招募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的通告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关于招募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消费教育引导职能,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面向全省招募山东省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事业。

2.具备丰富的消费领域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金融消费、网络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等领域。

3.具备良好的表达、沟通和教学能力,能够清晰、生动地进行消费知识讲解。

4.有相关教学、培训、宣讲经验或参与过消费维权相关工作的优先。

5.可以根据省消协统一安排参与相关消费教育活动。

二、主要工作

1.根据省消协安排,参与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及消费知识授课、讲座、培训等。

2.结合消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消费教育相关的咨询、建议。

3.参与省消协组织的消费教育课程研发及消费教育指南、手册编写等工作。

4.其他消费教育有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认真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教学成果、参与消费维权案例等),于5月30日前,报送至省消协邮箱。报名原则上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在推荐表盖章。

后期,省消协将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讲师团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有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联 系 人:关继昌,李倩

联系方式:0531-89012075,89012058

邮 箱:liqian_xx@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

山东省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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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此栏由所在单位填写)

说明:此表请报送WORD版和盖章PDF版,个人简历请提供WORD版,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请提供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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