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记者23日从长沙市司法局获悉,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局决定在全市选任一批监督员和设立一批联系点。
据了解,此次长沙市司法局将从全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和基层群众中选任监督员,总数不超过50人;在全市具有代表性的经营主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村(社区)和商(协)会组织中设立联系点,总数不超过50个。
监督员要求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或生活,能够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工作职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参与意愿和积极性,能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遵守监督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联系点要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积极参加调研、座谈、观摩交流、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具有熟悉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涉企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和意见建议。
监督员和联系点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全市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对相关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积极宣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监督员和联系点每届任期均为三年。市司法局经资格审查、集体研究,将拟选的监督员和联系点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依照市司法局工作程序确定监督员和联系点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申报程序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自荐联系电话:0731-85410166、17570753747,联系人林芝、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