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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裁定的案件

裁定是指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

不予受理: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有异议时,法院裁定驳回异议。

驳回起诉:

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时,裁定驳回起诉。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作出裁定。

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法院裁定准许或不准许当事人撤诉。

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因特定原因中止或终结诉讼。

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法院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法院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因特定原因中止或终结执行。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包括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裁定。

裁定的特点是速度快,适用范围小,主要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及部分实体问题。裁定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裁定的必须记入笔录。有的裁定可以上诉,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而像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裁定等,一经作出就立即生效。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满的,可以根据裁定的类型和法律规定,选择上诉或申请复议等途径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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