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 2至3个月内可能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时间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了判决书或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相关义务,并且存在特定情形,如伪造证据、暴力抗拒执行等,法院将会决定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
具体而言,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上述情形,并且情节严重,失信信息的纳入期限可能会延长至二年甚至更长。
因此,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时间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了法律义务以及是否存在上述特定情形。如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履行义务,也有可能避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