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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拍房现“死亡备注”:原房主从屋内跳楼后当场死亡 工作人员:不算凶宅,有这么个事必须披露

▲拍卖的房屋(左)

8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上获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于8月28日10时至2025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该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此番拍卖的是位于北京顺义区一商品房。拍卖页面显示,该商品房建筑面积132.2平方米,房屋评估价为256.4万元。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为179.5万元,因无人报名而流拍。此次是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143.6万元,比上一次降低了近36万元。

据拍卖网站公开信息,该房产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丽喜花园12号楼6层二单元601号,原房主从屋内跳楼后当场死亡,由救护车拉走,未再回到屋内,继承人表示房屋已空置,配合腾退。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

公告里还有竞买条件,称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均需提交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拍卖信息截图

根据公告上的裁定书显示,该房屋拍卖涉及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京0101民初4842号”文书,已向被执行人杜某、杜某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杜某、杜某某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杜某、杜某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2024)京0101民初4842号”案号对应的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某银行北京分行与杜某1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杜某1与张某系夫妻关系。杜某2系杜某1、张某之女。张某于2020年1月9日死亡。

2019年6月,张某因向银行借款220万元,将房屋抵押。随后,某银行与杜某1签署了《共同还款承诺书》,杜某1承诺对张某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同日,某银行与杜某2签署了《某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杜某2承诺对张某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确定期间为2019年6月3日至2024年4月23日,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242万元整。

▲拍卖公告上的“死亡备注”

根据公告上所留咨询电话,8月27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均无人接听。公告上的贷款机构一工作人员表示,该房屋不涉及刑事案件,就是欠钱还不上了,才拍卖这套房,而该法拍房的“死亡备注”则是必须要公开。“这个屋也不算是凶宅,是有这么个事,必须得披露。”

截至27日中午12时许,该房产拍卖信息显示0人报名,但有176人设置提醒,围观人数超过5000次。


来源:红星新闻 图据阿里拍卖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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