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证是指 由国家公证机关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进行确认的活动。它旨在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和巩固法律秩序。
公证通常包括对以下方面的证明:
证明个人或法人的身份。
如合同、协议等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继承、遗嘱等重要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机构是由国家设置的,行使国家公证职能的机构,如市、县公证处以及外交代表机关如驻外使馆、领事馆等。公证处受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但它本身不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而是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书是由公证处依照事实和法律按法定程序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件,它在国内外都具有法律效力,被广泛地运用在国际交往中。
通过公证,文件或事实获得了法律上的认可,从而增加了其可靠性和说服力,为在司法程序中提供证据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