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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赠与合同是双方

赠与合同是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赠与人无偿给予财产:

赠与合同的核心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这一行为需要受赠人明确表示接受,因此涉及两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决定。

受赠人表示接受:

受赠人必须对赠与表示接受,这样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那么仅凭赠与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是无法成立的。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种一致性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确保了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共同认可。

法律行为的性质:

从法律行为的性质来看,赠与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行为才能成立,因此它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之所以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因为它需要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且受赠人必须表示接受这一行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这种双方互动和一致同意的过程,使得赠与合同成为了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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