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主要用于 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包括组织各种文化和娱乐活动,以及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支持。
用于工会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如培训和发展新的会员。
支持工会的行政管理和日常运作。
在较高级别的工会中,经费还可能用于国际交流和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职工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
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支出。
参与工会慈善活动以及组织其他社会活动。
支持工会会员维权活动,促进当地社会矛盾调解。
支持行业技术改革与绩效提高的相关活动。
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用于工会所属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设施的维修。
包括按规定计提的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等。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且需要接受国家和社会的监督。具体使用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