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 不存在分居满多少年自动离婚的法律规定。根据香港的法律,夫妻双方必须经过法院的判决或民政局的离婚登记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具体规定如下:
夫妻必须分居至少一年才能提出离婚申请。如果在这一年内,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可以相对顺利地完成离婚流程。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立即做出判决,除非能够证明长期分居已经导致婚姻破裂,无法挽回。
如果夫妻在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而不需要对方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更倾向于批准离婚请求。
如果夫妻在分居满五年的情况下,法院会认定为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挽回可能,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无论分居多久,香港法律都不支持自动离婚。夫妻双方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诉讼判决等方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建议夫妻在决定离婚前,先通过调解或咨询律师,了解具体的离婚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离婚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