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明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9月被执行逮捕,并于 2018年被判刑。具体来说,2018年12月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2019年5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全力化解欠薪难题 怀化市人社系统开展2025年第二次现场集中接访
法治春雨润青苗 向善校园筑心防吉林省集安市法院"反霸凌+反邪教"双课进校园守护成长路
一高校教师诱骗14岁女孩,拍裸体视频!案情披露
湖南科技学院举办2025年“枫林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颁奖仪式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江西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受贿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