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个法院中,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和 前郭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表现突出。
在全国117家评估的基层法院中排名第8位,连续4年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十位。
该法院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以阳光程序、阳光机制、阳光结果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在全国117家评估的基层法院中排名第7位,连续4年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列。
该法院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理念贯穿司法公开全过程、各方面,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此外, 吉林高院、 长春中院、 吉林中院、 徐州中院、 汕头中院、 平度法院等也在司法公开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吉林高院在全国32家高级法院中位居第1位。
长春中院和吉林中院在全国49家中院排名中跻身全国前5位。
徐州中院2021年司法透明度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十四名,全省中级法院第二名,连续五年位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
汕头中院在全国49家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中位列第11名,在广东省内排名第三。
平度法院通过组织司法监督员交流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综上所述,这些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都有较为突出的表现,但具体排名和评价可能随时间和评估标准的变化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