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中的“四金”是指 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合称。这四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之一。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上,这些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旨在保障职工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并作为税前扣除项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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