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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什么什么的权利

保留诉讼权利是指保留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这包括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一系列权利。

此外,保留法律追诉权是指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即当事人依法享有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暂时不追究,但表示还没有放弃追究的权力。这种权利通常在涉法事务的交涉过程中使用,表明当事人虽然目前选择不追究,但并不意味着将来不会追究,且这种权利是有期限的。

保留追究权利则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虽然已经行使了部分权利或谅解了对方,但并不想放弃向对方追索要求其承担责任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出现在法律文书函告中,保留追究权利的一方可能在将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保留诉讼权利主要是关于在诉讼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而保留法律追诉权和保留追究权利则涉及到在特定情况下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些权利通常受到法律保护,并允许权利人在适当时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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