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不同时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劳动合同的合理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