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提出辞急工但用人单位不批准,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采取以下措施:
无论是否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都应该提前30天(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要求,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你也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双方达成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沟通,但能够减少纠纷。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批准你的辞职申请,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接受和处理劳动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仍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建议
提前通知:尽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保留证据: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时,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邮件回执、快递单号等,以备不时之需。
沟通协商:在采取上述措施前,建议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拒绝批准的原因,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通过以上步骤,你应该能够合法地处理辞急工不批的问题,并顺利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