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中不承保的财产主要包括:
1. 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 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 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
4. 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 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此外,有些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由于其实际价值难以确定,通常需要专业鉴定人员进行价值鉴定,并且必须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后才可能作为保险标的。
请注意,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有不同的承保政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具体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