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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登记去哪里

作品登记应该去以下地点:

国家版权局:

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

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部分作品登记机关委托的办理机构:

为了方便著作权人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一些作品登记机关会委托其他机构办理作品登记业务。著作权人可以直接到这些办理机构申请作品登记,或者在没有办理机构的地区,可以直接到登记机关申请。

建议著作权人根据自己所在地区选择最近的版权局或指定的办理机构进行作品登记,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登记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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