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制定。
除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之外的刀具都不算管制刀具。
总结来说,未开刀刃的刀具、少数民族使用的特定刀具以及非管制刀具(如菜刀、铅笔刀等)均不属于管制刀具,可以合法携带和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刀具可以合法携带,但在某些特定场合(如公共交通工具、敏感区域等)可能仍受到限制,建议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