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属于 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并且是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证处不是政府部门,也不属于企业、学校等其他普通单位。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并承担民事责任。
石景山区首支青少年法治宣传队成立
五千元的钢笔蘸墨试用后退货遭拒,法院认定不影响二次销售可退
“微信开通已读功能”冲上热搜,腾讯高管回应:不提供该功能,以后也不会
腾讯张军回应微信“已读”功能:坚定不移地不提供
用生命丈量信仰的高度,毕淑敏第六部长篇小说《昆仑约定》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