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认权是指法定代理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加以承认的权利。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超出了其能力范围,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才能使该行为产生法律效力。追认权是一种形成权,意味着法定代理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之前效力待定的行为成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使追认权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进行,且追认权的行使需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如果法定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
报告称智能体已成为当前大模型应用落地的重要方式
鲸观察|MCP成香饽饽,OpenAI 、谷歌、阿里云先后支持,AI界的"HTTP"诞生?
罗湖区检察院举办首场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木垒县:网格员再发力 筑牢安全知识“防护网”
【天风电子】大华股份:海外和创新业务稳健发展,重点布局AI应用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