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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补贴是什么

民政补助是指当地民政部门代表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所在地困难弱势群体进行的经济或物质的救助。这些救助措施旨在确保这类群体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民政补助的范畴包括临时救助、救灾赈灾、五保救助、孤儿抚养、低保补助以及捐款捐物的管理发放等。

具体到老人去世后民政上的补助,包括以下几项:

丧葬费:

城市居民去世后,家属可以从社保基金中领取丧葬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老人去世前有缴纳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由子女继承。

抚恤金: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国家鼓励地方建立高龄津贴制度。正常养老金在退休人员死亡时按前一年该省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的5倍支付。如果老人未退休或退休不到10年,子女可以一次性继承养老金账户里的所有余额。

生活补助金:

针对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退休人员,政府提供生活补助金,每月几百元不等。

丧葬补助金和火葬津贴:

在实行火化地区,去世老人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火葬津贴,数额从2000元到3500元不等。

生活困难补助:

对于家庭生活发生困难的遗属,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

民政补助的标准和类型如下:

救助标准计算依据:

包括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家庭人口数和困难持续时间。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孤儿临时救助期限为3至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户家庭临时救助期限为2至5个月;其他家庭或个人临时救助期限不超过4个月。

救助金额:

面临重大生活困难的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可超出常规,最高不超5万元。面临重大刚性支出的支出型救助对象,自负费用超过5万元不超10万元的,未达1万元按1万元救助;超过10万元按自负费用的10%救助,最高不超5万元。

民政救助类型: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灾害救助等。

这些补助措施与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旨在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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