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注意事项。以下是被征收人在拆迁评估中应当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而不是由征收方单方面决定。法律明确规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如果未在规定时间选定,则征收方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抽签、随机等方式确定。
被征收人应审查评估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评估师是否具备证件,以及是否有正式的委托手续。
评估时点会影响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此被征收人需要注意评估时点是否合理。如果评估时点不对,被征收人应提出意见。
根据房屋性质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住宅应采取市场比较法,经营性房屋可采取收益法。评估方法的选择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房屋面积和宅基地面积的认定应依据产权证书上的记载,确保准确无误。
评估人员应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应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评估报告必须有估价师的签字和评估机构的盖章,确保其合法性。被征收人应审查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程序,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委托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重新评估。
被征收人应积极参与评估过程,了解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时点的确定等信息,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通过以上几点注意事项,被征收人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